关于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省序号7)整改情况的公示
一、反馈问题
2016年湖北省启动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专项集中整治行动,明确整治范围为长江、汉江、清江及其主要支流,但省发展改革委擅自将整治范围缩减为“沿长江及其一级支流”,一些地方甚至进一步缩减。孝感市未将府澴河纳入整治范围,该河属于长江一级支流,流域15公里范围内有15家重化工及造纸企业,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开展以来,部分企业仍存在废水超标排放问题。
二、整改目标
组织开展我市长江经济带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专项整治督查督办暗访,巩固前期整治成效。
三、整改措施
1.严格执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迅速开展湖北长江经济带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鄂办文〔2016〕34号),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督查督办暗访,严格整治范围,从严落实整治要求。
2.严格把控准入关口,沿江1公里范围内不再新建重化工园区,不再审批新建重化工及造纸项目。
3.加强对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的环保监管执法,结合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问题整改,举一反三,依法依规严厉查处环境违法问题。
四、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迅速开展湖北长江经济带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鄂办文〔2016〕34号),中东磷业已报省沿江化工关改搬转指挥部销号,目前我区沿江区域已无重化工企业。
(二)严格落实“沿江1公里范围内禁止新建化工项目及重化工园区,沿江15公里范围内一律禁止在园区外新建化工项目”的管理目标。全面贯彻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和《湖北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等政策要求,规范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从严把控项目准入,坚决杜绝高污染化工项目向我区转移。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核准或备案。2023年以来,企业投资项目均符合“三线一单”环境准入分区管控要求,不存在化工高污染企业或项目落地的情况。
(三)加强环保监管。成立区“两化搬改”指挥部,联合区相关部门对我区两化搬改存续企业定期开展企业环保、安全巡查,确保企业环保达标运行排放、安全生产不出事故、确保一江清水流向下游。区生态环境分局每年按照双随机执法检查要求,对现存化工企业严格执法检查。
现将该整改任务的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12月16日-2025年12月30日(10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27-86921557。
附件:

鄂公网安备42011702000002




